公开要约 — 服务条款

最后更新:2026年10月19日

1. 总则

本文件为公开要约,即 Vietnam Viza LLC(有限责任公司 «Вьетнам виза»,注册于吉尔吉斯共和国)(以下称“运营方”)按下述条件订立关于运输及签证服务预订与付款合同的提议。网站 visarunvietnam.com(以下称“本服务”、“本站”)由运营方运营;VisaRun Vietnam 为本服务的商业名称。在本站下单和/或支付服务费用即视为完全接受本要约条款。“客户”指下单人;“乘客”指订单中列明的出行人。

2. 合同标的

运营方作为中介(代理)行事,不自行提供运输或签证服务。运营方通过本站为客户预订由第三方(以下称“服务供应商”)提供的服务并代收款项:(a) 签证跑路线运输——乘坐巴士、小型巴士、小汽车和渡轮往返老挝、柬埔寨和中国边境口岸的行程——由第三方承运商执行;(b) 签证办理——越南电子签证(包括不含行程的单独办理)和柬埔寨签证——由授权签证代理执行;(c) 本站描述的其他相关服务。服务清单、路线、时刻表和价格均在本站公布。

  • 运营方自身的服务包括:提供信息、选择服务供应商、预订、收款、订单支持以及在行程前、中、后与客户沟通。
  • 运输和签证服务本身由服务供应商按其规则(登车、行李、车内行为、证件要求)执行,运营方通过本站或订单确认函将这些规则告知客户。运营方不是承运商,也不签发签证。

3. 下单

  • 客户选择路线、日期和座位,并填写乘客信息和联系方式。
  • 提交订单即表示您确认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,并确认您已阅读并接受本要约和隐私政策。
  • 订单确认将通过您选择的通讯工具或电子邮件发送。
  • 合同自运营方确认订单之时视为成立。如运营方未确认订单,已就该订单支付的款项将全额退还。
  • 未付款的订单须在下单时注明的期限内与运营方确认;逾期未确认的订单可能被自动取消。已付款的订单不会被自动取消。
  • 除本要约外,订单还适用执行服务的服务供应商的规则;如有冲突,以本要约为准。

4. 价格与支付

  • 价格以越南盾(VND)计价。为方便起见,本站还可能按显示时运营方的汇率以美元(USD)显示价格,在俄语版本中亦可能以俄罗斯卢布(RUB)显示;卢布价格仅供参考。订单总额在下单前显示,并包含运营方的所有费用。
  • 订单可在本站通过银行卡在线支付(如该支付方式可用),或以与运营方商定的其他方式支付——包括经运营方确认后在上车时以现金支付。如需支付预付款,其金额在下单时显示;余款按订单确认函所述,在出行前或上车时支付。
  • 银行卡支付。接受 Visa、Mastercard 和 Elcart 卡。付款由支付机构 Regional Payment Systems LLC(ОсОО «Региональные платежные системы»,吉尔吉斯共和国)在其安全支付页面上受理;银行卡信息仅在该页面输入——运营方不接收也不存储这些信息。
  • 银行卡支付以美元(USD)扣款。确切的扣款金额在您确认付款前显示在支付界面上;该金额根据越南盾价格按支付时运营方的汇率计算。如果银行卡的币种不是美元,发卡银行将按其自身汇率换算金额,并可能收取自己的手续费——因此银行卡账单上的金额可能与本站显示的金额不同。运营方无法影响这一换算。
  • 支付机构确认付款后,服务即视为已支付。如付款未成功,您可以重新支付或选择其他支付方式。如已扣款但未收到付款确认,请勿重复支付——请联系运营方并提供订单号。

5. 取消与退款

  • 出发前 48 小时以上取消——全额(100%)退款。
  • 出发前不足 48 小时取消或未到场:原则上不予退款,但运营方会逐一审核每项请求,并可酌情根据具体情况和已发生的费用提供全额或部分退款,或改期出行。
  • 签证费在文件提交给代理或边境机关后不予退还。如订单确认函中注明了可全额退还签证费的截止期限,则以该期限为准。
  • 如行程因运营方或服务供应商原因取消(非客户过错)——由客户选择:全额退款或改期。
  • 退款经批准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方式退回;到账时间取决于支付机构和您的银行。以银行卡支付的款项将以美元退回原卡——金额为支付时扣款的金额,部分退款时为其相应部分;汇率差额及发卡银行收取的手续费,运营方不予补偿。
  • 取消请求可通过本站在线聊天、电子邮件或订单确认中提供的通讯工具提出。

6. 乘客责任

  • 您有责任持有有效护照及过境所需的相关文件。
  • 您必须准时到达指定上车地点。
  • 乘客姓名必须使用拉丁字母,并与旅行证件一致。
  • 儿童必须由成人陪同,并在预订中注明。

7. 签证服务

签证办理服务(越南电子签证、柬埔寨签证)由授权签证代理(服务供应商)执行。运营方接收文件和款项,转交给代理并向客户通报进度,但无法保证签证获批——最终决定由移民当局作出。移民当局拒签并非运营方或代理的过错;文件提交后签证费不予退还(见第5条)。

8. 责任限制

  • 运输和签证服务由服务供应商执行,服务供应商按其规则对服务的质量、安全和合法合规负责。运营方不对服务供应商的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;有关服务实际履行的投诉应向服务供应商提出,运营方负责转达并协助客户解决。
  • 对于因边境当局、天气或道路状况导致的延误或取消,运营方不承担责任。
  • 对于移民当局拒签,运营方不承担责任。
  • 对于旅途中个人物品的丢失或损坏,运营方不承担责任。
  • 运营方的总责任上限为已支付的订单金额。

9. 个人数据

个人数据按照我们的隐私政策处理。支付数据(银行卡及账户信息)由支付服务机构处理,不会传递给运营方。

10. 适用法律与争议

本条款适用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。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:请将申诉发送至 info@visarunvietnam.com,我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复。如未能达成一致,争议将提交运营方所在地(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)法院处理。

11. 要约的效力与变更

本要约自在本站发布之时生效。运营方有权修改其条款;最新版本始终可在本页面查看。订单适用下单时有效的要约版本。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同意新版本条款。如本要约的不同语言版本之间存在差异,以俄语版本为准。

12. 运营方信息与联系方式

  • 运营方:Vietnam Viza LLC — 有限责任公司 «Вьетнам виза»(吉尔吉斯共和国)
  • 注册号:333840-3301-ООО · OKPO 代码:35248498 · 纳税人识别号(TIN):01009202610226
  • 注册地址:Kok-Zhar microdistrict, 2, 24, Oktyabrsky district, Bishkek, Kyrgyz Republic
  • 电话:+996 506 024 641
  • 邮箱:info@visarunvietnam.com · WhatsApp:+84 70 271 0007 · 本站在线聊天